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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产规科 发布时间:2023-07-21 17:31 浏览次数: 【字体:

机关各科室(中心):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各项工作法治化,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会前学法计划》,开展党组会会前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年学法不少于10件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全面完成日常学法、答题竞赛、年度考法各个环节任务。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等师资力量,为干部职工开展宣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有关科室(中心)〕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进各项职责逐一落实。深化“法治账图”运用,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的制修订情况,适时修改更新“法治账图”。全方位做好法治督察迎检准备工作,按规定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有关科室(中心)〕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泸州市贯彻〈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实施细则》,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履行专家认证、公众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定程序,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其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有关科室(中心)〕

(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平时考核,积极组织参与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比赛活动,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有关科室(中心)〕

(五)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规范和优化行政职权运行。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泸州市市级部门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计划任务清单》,按要求完成监管任务。加强监控化学品、民爆生产销售、涉盐生产经营等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以及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和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政执法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技重科、化医科、安全科、轻纺科、市无线电办公室,有关科室(中心)〕

(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水平,及时处理回应涉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整治妨碍统一市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及时清理市场准入限制和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出台更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支持民营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落实《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合法保护权益。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切实优化流程,精减材料,不断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推动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规范中小企业投诉办理程序,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企业科、行政审批科、市无线电办公室、运行科、环资科、数信科、办公室,有关科室(中心)〕

(七)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进园区、进企业、进联系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组织企业参加“护航企业·经信说法”公益培训讲座,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企业服务中心,有关科室(中心)〕

(八)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责任科室:办公室,有关科室(中心)〕

(九)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严格按照《泸州市应急医疗物资轮换、报损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依托市重点工业产业生态链“链长制”、市领导市级部门联系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制度等机制,加强工业企业和项目推进问题处置,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责任科室:化医科、技重科、市产业链办,有关科室(中心)〕

(十)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体制机制,统筹构建全市信息化共性能力支撑平台,为各类政务应用系统提供基础、公共的应用支撑。不断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按照“应上尽上,非密即上”的总要求,切实抓好政务云申请开通、资源评审工作。加强泸州市政务云数据安全管理,构建安全可靠的政务云平台,做好泸州市各部门上云信息系统数据同城异地灾备服务。加快推动泸州市政务云计算服务项目、泸州市政务云灾备服务项目建设。持续攻坚“一网通办”数据共享开放,不断完善泸州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持续归集政务数据,开展供需磋商,制发泸州市政务数据共享需求责任清单(第三批),推进国、省政务数据按需回流,全力提升我市“一网通办”数据共享开放应用能力。〔责任科室:数信科,有关科室(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融入业务工作。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当作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并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始终。

(二)加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全局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学法活动和培训,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泸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对相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强化考核,确保工作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3年度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各科室(中心)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做好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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