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相林总经济师带队督导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12月2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廖相林带队到四川泸州巨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对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和检查。纳溪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同志陪同督导。
督导组到企业生产现场,查看企业生产运行、车辆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公示等情况,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廖相林总经济师要求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减排措施,科学安排生产计划,高效执行减排措施。加强规范化管理,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履行安全环保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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